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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科 长学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1年拟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8浏览次数:5318

 

 

一、培养目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数学理论研究及应用数学研究人才。

 

        长学制学习年限五至六年,具体培养目标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坚实宽广地掌握数学理论基础,并在数学学科的相关研究方向有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有关的研究方向上做出重要的有理论或实际意义的创造性的研究成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用二外阅读专业文献。

(3)身心健康。

 

二、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总学分 40学分(未包括必修环节4学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4门      8学分  

                                      (建议政治、英语各两学期,含专业英语一学期)

学位基础课                须修4门     12学分

学位专业课                须修3门      9学分

专业选修课                须修2门      6学分

讨论班                        须修1门      3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程        须修 1门      2学分

 

三、必修环节的基本要求

 

(一)实践的基本范围或基本形式

*所有研究生须担任一个学期的数学学科方面课程的习题课或实验课的实践,工作量每周不少于2小时。由主讲教师对其教学实践进行综合评分。

   

*通过资格考试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助教或助研身份参与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或助研工作。工作量一般不超过0.5个教师工作量。

 

(二)学术活动的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内容的要求及考核方式)

 

      1、学术报告、讲座课和讨论班的基本范围和基本形式 ————   

*学术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参加年度校庆学术报告;积极参加国内举办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   

*讲座课:主要指基础数学和应用数学专业范围内组织的数学综合报告会或专题报告会。   

*讨论班:所选专业方向的固定讨论班。

 

      2、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学术报告至少4次   

*讲座每学期至少参加6次   

*讨论班每周一次(第二、第三学年)   

*参加讲座以签到计次数;讨论班以学生为主报告,教师在期末根据报告情况综合评分。

 

 

四、长学制研究生招生、分流机制的形式和要求

 

(一)长学制研究生

 

招生选拔——

每年招收90人左右,其中70-80人通过推免生选拔形式招收,10-20人左右通过公开招考(即以往公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形式招收。对推免选拔招收的学生录取时,分专业,但不须明确方向和导师。所有学生第一年(第一、二学期)享受博士研究生津贴待遇。

 

资格考试——

1.   报 名:长学制生的博士生资格考试由一级学科统一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条件是:已完成学位基础课程4门的学习(有一定科研工作成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数学类专业课成绩平均绩点必须在2.8以上(含2.8)。

2.   时  间:每学年两次,即二年级上学期(10-11月份)、二年级下学期(2-3月份)。

3.   方 式: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为基础性的综合考试,由一级学科组织命题;口试由学生申报的专业方向(指导小组)组织进行。笔试基本合格后,方可参加口试。

4.   标 准:笔试考查一级学科学位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包括:现代偏微分方程、现代常微分方程、现代微分几何、抽象代数基础、泛函分析基础、代数拓扑基础、概率论与随机过程基础、控制论基础、索伯列夫空间、数值分析与科学计算 等),是每门课程出两道题,考生在每门课程中选出做一题,总共选做5题完成并计分,时间3小时,百分制计分。口试以专业课和研究课题方面的内容为主,着重考察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百分制计分 。

 

分流机制——

1. 学院根据每学年不超过50人的博士生名额,按资格考试成绩以及学科需求最终确定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名单。 

2. 口试、笔试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通过资格考试的必要条件。每名学生至多可以参加两次资格考试。

3. 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攻读博士学位;继续享受博士研究生津贴待遇(从第三学期起),并按课程修读计划和论文要求完成学业。

4. 两次均没有通过资格考试或者没有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统一转入硕士生培养,选定导师后撰写硕士毕业论文;其津贴(从第三学期起)转为硕士生待遇。

5. 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仍然按照数学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其中,学位基础课修读不少于5门,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均统一进行盲审)。

6. 允许部分分流的硕士生转为专业学位硕士生,按相关方案进行培养(建议精算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专业学位培养)。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名,并按已经修读的专业课成绩严格排序筛选。这些学生已经修读并符合专业学位培养要求的课程可以得到承认,但这些学生的学制(专业学位学制二年、科学学位学制三年)是否延长至三年,由负责专业学位指导的相关指导教师决定。

 

 

    (二)三年制博士生

*仍适当招收优秀的三年制博士生,每年不超过10人 。

*三年制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主要是对所修专业学位课的内容由指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形式是口试,时间放在博士生中期业务考核前或同时进行。

 

 

五、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本学科专业有关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的重要课题或学术发展的前沿课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对学科的发展有重要学术意义;

(二)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体现论文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数学知识和系统深入的数学学科相关专业方向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有广泛的了解。论文中研究方法应有作者本人创造性思维的特色,主要结果应是创造性的;至少含有在SCI(包括SCIE)杂志上发表二篇以上研究论文的研究内容,正式在SCI(包括SCIE)杂志上接收或发表论文一篇;

(三)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系统性和完整性,表达清楚,论证严谨,引文准确、全面,行文规范。

 

 

六、科学研究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扎实宽广的数学专业知识,并系统地掌握有关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有关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熟悉并全面了解与研究课题有关的文献;

(二)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独立提出有关研究方向上具有创新性的课题,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达到在SCI刊物上发表的水平;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流畅地阅读专业文献,具有用外文独立撰写和发表专业论文的能力,并能作简短的口头报告;

(四)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文字、数据处理和资料检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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