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精神,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度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通过资格认证的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7年3月12日至3月17日。对以下通过认证资格的考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7年3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交精算工作委员会(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单位地址:北京西交民巷22号,邮编:100031 ;联系电话:66070927。
公示名单名下:(详见附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精算工作委员会
200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