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一、 申请条件
按时完成学校规定学业的经自主选拔录取的大学一年级同学。按进校后选学课程情况分为三类。
第一类:进校后选学数学类基础课程的同学,特别,在第一学期选学由我院开设的《数学分析I》(课程代码MATH120008)、《解析几何》(课程代码MATH120010), 在第二学期选学由我院开设的《数学分析II》(课程代码MATH120009)和《高等代数I》(课程代码MATH120011).
第二类:进校后选学含有数学课程的非数学类基础课程的同学(具体包含选学了经管类基础课程、自然科学类基础课程、技术科学类基础课程、医药类基础课程和部分法政类基础课程的同学)。
第三类:进校后选学不含数学课程的基础课程的同学(具体包含选学了人文类基础课程和部分法政类基础课程的同学)。
其中, 第二类同学已有的数学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应达到B类。第三类同学须有获奖证书等证明其数学能力。
二、 审核程序和依据
1. 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学校规定,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分流录取工作工作小组”以及不少于5人的“专业分流录取工作专家小组” 。专家小组包含所有面试专家和笔试命题专家,名单不公布。
2. 在学校的规定时间内,工作小组安排人员接受学生的咨询、报名和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录取名额。接受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细则第一条要求的学生的申请。
3. 如果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该专业计划分流名额, 则报名者全数录取,不再进行任何测试。 若某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该专业分流名额, 则由我院组织笔试与面试。
4. 笔试为我院组织的《高等数学》综合测试。
5. 第一学期成绩和笔试成绩均优秀者可以免面试录取。免面试录取名额上限为总名额的50%(取整,小数舍去)。工作小组按照申请者第一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3.30以及笔试成绩排名提出免面试录取名单。其余名额根据笔试成绩按150%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6. 参加面试的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专家以《高等数学》综合测试成绩和面试情况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其他课程的成绩,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录取名单。鉴于学生有多个志愿,面试小组宜同时提出适当数量的带递补次序的候补名单。
7. 最后的录取名单需由学院专业分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 审核结果
1. 经审核成绩合格者,转入我院后,第一类同学可参照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的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第二类、第三类同学原则上参照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一年级学生的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具体课程的学分转换另行确定。
2. 经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接受。
四、 《高等数学》综合测试考核范围
1. 复旦大学《高等数学》(理工类)(不包括“常微分方程”和“概率统计”部分);
2. 数学科学学院一年级《数学分析I,II》、《高等代数I》、《空间解析几何》已经讲授的内容;
3. 参考教材:
1).《高等数学》(上、下);童裕孙等编
2).《空间解析几何》;黄宣国编
3).《数学分析》(上、下);陈纪修等编
4).《高等代数学》:姚慕生编
专业分流和录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审定“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自主选拔本科生专业分流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
2.提出并确定“数学科学学院专业分流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
3.根据工作小组的提议,审议并确定“数学科学学院专业分流录取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4.根据考核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提名,审定数学科学学院专业分流最终录取名单。
专业分流和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向领导小组推荐考核小组名单;
2.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的咨询、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
3.组织考核与录取工作;
4.按“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自主选拔本科生专业分流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提出免面试录取名单;
5.公布录取名单,并确认被录取学生是否接受录取(具体包括部分学生是否同意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是否同意课程转换方面的安排等);在名额出现空缺时,按领导小组确定的候补名单做好学生的递补工作。
专业分流和录取工作专家小组工作职责:
1.部分成员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和批改;
2.部分成员参加面试并通过投票确定面试部分的录取名单和候选名单,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3.当有直系亲属申请进入我院时,有关教师应该回避进入考核小组;
4.在录取工作结束前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透露自己的作为专家小组成员的身份,不得举办针对性的辅导活动(正常教学活动中的答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