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学生加入“拔尖计划”,激励入选“拔尖计划”的学生主动、刻苦地学习,增强学生的荣誉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2011年联合发布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4款规定,利用“拔尖计划”专项经费设立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业优秀奖和荣誉学生奖。
第一条: 侯选对象
在数学科学学院就读期间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按期毕业并已被国内或国外高校录取将继续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优秀本科生可以申请。
第二条: 评选程序
学院组织成立专家小组, 专家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领导,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以及专业主干课程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 评选程序如下:
1. 学生申请, 提供材料
2. 专家小组审阅材料, 打分选不超过20名学生作为荣誉学生奖获奖人
3. 荣誉学生汇报, 每人5分钟
4. 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听取学生汇报(2014年因为时间关系省略面试过程)
5. 由专家小组投票选出不超过10名的学生作为学业优秀奖获奖人
6. 公示一周, 按学校规定接受申诉和进行仲裁
第三条: 参考指标
评选的主要参考指标如下:
1. 参加讨论班和其它学术活动
2. 专业绩点排名
3. 同等条件下, 在本院读研的优先考虑, 基础数学方向优先考虑
4. 各种竞赛成绩
5. 学业奖学金情况
6. 其它说明(比如科研成绩, 教师特别推荐等)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 学业优秀奖每人10000元, 其它荣誉学生奖每人5000元.
2. 欢迎获奖学生毕业后回学院交流,学院拔尖计划关于相应的资助.
数学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