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任意选修课”的范围:
教学培养方案中“任意选修课”的范围非常广泛,只要本专业教学培养方案中有“任意选修课”学分,学生就可以用这一部分学分修读“综合教育”类的选修课(“远离原则”继续有效*)、其他专业的文理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
*见《复旦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汇编》,“复旦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和免听课程试行规定” 第六条。
有些院系对“任意选修课”学分有专门要求,请学生以院系要求为准。
2、关于人文类、法政类和经管类课程选修学分的问题:
人文类教学培养方案上要求“在法政类基础课程和经管类基础课程III组课程中各选修4学分”(见学生手中的教学培养方案光盘,或在教务处网站“培养方案”栏目的本科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中查找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因为在法政类基础课程中所列课程均为3学分课程,学生多修的学分在毕业审核时计入综合教育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
经管类教学培养方案上要求“在人文类和法政类基础课程中选修6学分”(见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学生可以在人文类和法政类基础课程中任选课程修读,多修的学分在毕业审核时计入综合教育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建议在两类课程中合理分布选课,以扩大知识面。
教学计划是院系为学生完成学业制定的法规性文件,学生对教学计划有疑问,应该及时与院系联系。
3、关于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问题:
请见2005版《复旦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汇编》,“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和认定试行规定”第五条说明。
4、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选修学分问题:
请见2005年版“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综合教育课程”注4:
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事理论课;可选修体育课。
在教务处下发的《2005本科各专业指导性修读计划》中,凡注明留学生的专业指导性修读计划,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体育课的学分均已从总学分中减去;部分院系没有制定留学生的专业修读计划,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体育课的学分也自然不计算在内。如果留学生选修了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体育课,学分计入综合教育选修课。
5、关于留学生修读“大学英语”或“高级汉语”、“专业汉语”的问题:
请见2005年版“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综合教育课程”注4:
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留学生,必须修读“大学英语”课程,12学分;母语为英语国家留学生,应修读“高级汉语” 8学分和“专业汉语”4学分,共12学分。
请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各专业修读计划要求确定选修课程。
2005级有留学生的专业共有43个(见表),其中带“*”号的专业表示制定了留学生指导性修读计划。
院系 | 招有留学生的 专业 | 必修 英语 | 必修 汉语 | 英语和汉语可二选一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 |
|
| 是 |
汉语言文学* |
|
| 是 | |
历史学系 | 历史学* |
|
| 是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
| 是 |
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 博物馆学 | 是 |
|
|
外国语言文学 学院 | 朝鲜语 | 是 |
|
|
德语 | 是 |
|
| |
俄语 | 是 |
|
| |
法语 | 是 |
|
| |
日语(对外日汉方向) |
| 是 |
| |
英语 | 是 |
|
| |
新闻学院 | 传播学* |
|
| 是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 是 | |
广告学* |
|
| 是 | |
新闻学* |
|
| 是 | |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 国际政治* |
| 是 |
|
行政管理* |
| 是 |
|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 是 |
| |
法学院 | 法学* |
|
| 是 |
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是 |
|
|
社会学 | 是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是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是 |
|
| |
金融学 | 是 |
|
| |
保险 | 是 |
|
| |
财政学 | 是 |
|
|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是 |
|
|
工商管理 | 是 |
|
| |
管理科学 | 是 |
|
| |
市场营销 | 是 |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是 |
|
| |
化学系 | 化学 | 是 |
|
|
应用化学 | 是 |
|
| |
材料科学系 | 材料物理 | 是 |
|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是 |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是 |
|
|
上海医学院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
| 是 |
药学院 | 药学 | 是 |
|
|
信息学院 | 通信工程 | 是 |
|
|
电子信息科学于技术 | 是 |
|
| |
生物医学工程 | 是 |
|
| |
微电子学 | 是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是 |
|
|
日语(对外日汉方向)、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四个专业的留学生指导性修读计划要求留学生必修汉语课程,其他专业的留学生指导性修读计划显示在“大学英语”和“高级汉语”、“专业汉语”之间二选一,也就是说,留学生可以根据母语、自身的语言掌握情况在英语和汉语中选一类语言修读。
注意,有的院系在指导性修读计划中给了留学生在英语、汉语中任意选修的自由,但在专业课中,“专业英语”为必修课。所以,留学生在选修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因为必修课是不能免修的。
如果留学生认为自己英语、汉语都需要修读,否则难以完成学业。这时留学生应该确定一种语言,完成12学分,另一种语言的修读学分可计入“综合教育课”。
因为留学生人数少,不专门为留学生开设“高级汉语”、“专业汉语”的院系,应该与开设这类课程的院系联系,帮助留学生修读汉语课程。
其余没有制定留学生指导性修读计划的专业,教务处都认为院系要求留学生修读“大学英语”课程,(见表未带“*”号的专业标注“必修英语”),请留学生选课时注意。没有制定留学生指导性修读计划而又招收留学生的院系,请尽快帮助留学生制定一份指导性修读计划,同时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
教学计划是各院系制定,留学生碰到问题,请及时与院系教学院长和系主任联系,相互沟通,以顺利完成学业。
教务处会及时在网上答复学生的选课问题,请学生关注教务处网站,并将问题及时反映教务处。
教务处
200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