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2007]5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05级硕士生(已实行硕博连读培养方式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在业务方面须表现突出:
1.已经基本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除学位论文以外的其他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等,成绩优良,一般没有“中”及以下的成绩;
2.有比较突出的科研能力或潜力,已经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应高于或多于学校或本专业对硕士生科研能力及水平的要求。对个别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且潜力很大的对象,在学习成绩要求方面可予适当放宽。
二、被批准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再批准获得硕士学位(尤其是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申请,也不再批准办理出国留学事宜。
三、审核工作的步骤:由院系确定人选,填写《复旦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表》(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区—培养”下载),组织包括拟接受指导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参加的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教师组成的资格考核小组进行业务考核,并对本院系初审合格者进行排序。
四、定向、委培的研究生要征得研究生原所在单位同意,并告知所在院系,在初审合格后请将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我办审核。
五、各院系应结合本年度本院系博士生招生计划,即以《2007年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上排定的名额为依据,通盘考虑。各学科专业须留出适当名额对社会招生,并与今年3月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综合比较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各院系请将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至迟于3月30日前报我办。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