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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过程|

2006年上半年研究生博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4-06浏览次数:2505

 

截止时间

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3月15日前

预答辩

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和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组织博士生预答辩,同时领取:

 1.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和自评表

 2.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3. 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博士学位论

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4. 博士学位申请书

5. 评阅及答辩专家聘书

6.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导师

 

院系(所)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4月15日前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聘请5名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2名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评审),涉及材料如下:

1. 博士学位论文

2.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3.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博士学位申请书

两份双盲评审材料提交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

学位申请人导师

 

研究生秘书及答辩秘书

 

院系(所)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学位办公室

评阅时间不少于1个月。院系送审的评阅专家中外单位专家和博导均占多数(其中外地专家至少1名,导师的评阅意见直接填写在学位申请书中)

6月5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并输入学位申请基本信息

 

收齐评阅书后,若5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可进行答辩审批,涉及材料:

1. 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

院系(所)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6月1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组织5~7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会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3.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5.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

6.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7. 博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论文初审人、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名单(领酬金用)

 

答辩秘书

 

院系(所)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答辩专家中博士生导师占多数、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

6月15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暂缓名单)
  3.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名单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6月15日前

上交学位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1. 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3. 由各院系(所)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申请博士学位(包括复议)并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从信息系统中打印)
  4. 分委员会汇报人和重点汇报人员名单
  5. 博士学位论文(每人3本)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6月30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分文、理、医三个学部准备会议材料

研究生院

 

10月31日前

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将如下学位评审材料立卷后交有关部门:

  1. 各单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档案馆)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档案馆)
  3. 5份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档案馆)
  4.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需原件(档案馆)
  5. 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同时复印1份,院系盖章后交学生个人档案(档案馆)
  6.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 (档案馆)
  7.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档案馆)
  8. 2本博士学位论文(档案馆、图书馆各1本)

 

研究生秘书

 

 

 

联系地址:邯郸校区研究生院八号楼229室

联系人:吴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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