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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过程|

200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07浏览次数:3473

 

工作 时 间

工作程序

工 作 要 求

责任人

备 注

3月30日前

学位申请报名

院系向学位办领取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汇总情况报告

7.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清单(参见备注栏)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出学位申请,并领取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清单》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即可,不必到研究生院盖章。

 

4月10日前

学位申请预审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上交已定稿的学位论文,院系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年)

2.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包括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导师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预审专家小组

发表文章必须以复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预审小组一般由三位专家组成

申请学位基本信息输入

学位申请人录入申请学位基本信息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5月10日前

学位论文送审

 

院系聘请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 硕士学位论文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评阅人聘书

注: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的,其中一本学位论文由学位办组织送相关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研究生秘书

论文评阅人中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一人

学位论文抽检

1. 院系到学位办公室领取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上网身份确认号码,学位申请人(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者除外)参加网上学位论文抽检

2. 院系向学位办公室上交被上海市抽检到的学位论文及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3. 院系向学位办公室上交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本(每人)

本学期,学校将对同等学力人员、单考生及部分专业学位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具体通知另发。

研究生秘书

学位办公室

 

 

6月10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3~5人)。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导师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其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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