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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过程|

201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5148

 

 

工作 时 间

工作程序

工 作 要 求

责任人

备 注

6月5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院系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院系负责人

答辩委员

答辩秘书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经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6月10日前

维护学位申请信息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学位信息,院系予以审核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3.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研究生秘书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交硕士学位论文

院系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2. 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3. 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3本

另外,院系向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1本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获得学位人员需通过图书馆网站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6月2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备案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

 

学位获得者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2. 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原件(加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辅导员

研究生秘书

辅导员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学位授予决定

学位证书的领取

领取学位证书的前提条件:

1. 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离校系统中的“发放学位证(院系教务办/研究生院学位办)”一项显示为“可办理”

2. 出示刊登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原件(申请学位时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须携带)

学位申请人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领取

9月30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请将如下学位评审材料交档案馆存档:

1. 各院系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7. 硕士学位论文1本

研究生秘书

外语专业的学位论文如非中文撰写,封面须同时有中文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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